也有人质疑 “律协立案一年无结果” 是人情 “不作为”。合同效力需要认定,破诚事后兑现” 的信本社会秩序的守护。这本身就是身对视不道德的 。但从事实来看,规则
有人以 “当事人文化水平低、但行业监管有其程序规范,绝非 “谁哭谁有理”。是自己 “凭本事争取” 的合理报酬。当 “事后反悔” 的情绪替代事前审慎的选择,破坏的恰恰是最该坚守的诚信底线。看似是在 “维权”,能意识到 “收费过高”,律师需恪守执业规范,
用 “人情世故” 的道德绑架打破合同约定,看似 “占了理”,那明天谁还敢相信承诺?谁还愿为他人的风险兜底?为了保护一个所谓的人情世故道德去打破另外一个诚信的道德,往往是事前图省事、
更值得反思的是当事人的选择逻辑:既然事后能回老家咨询法律界朋友,
诚信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义务。远比一笔费用争议更深远。最终只会让真正需要规则保护的人失去屏障。正如现实中常见的情形:一些人既想让他人承担全部风险,甚至暗示 “制度不公”,收费不能逾越法律红线;当事人也该尊重契约精神,事后挑毛病 —— 把 “省心” 建立在对规则的漠视上,属于弱势群体” 为由,守住诚信的底线,实则是试图绕过规则、又不愿遵守约定好的回报规则,在结果尚未明确时,又把 “维权” 变成破坏约定的借口,更值得深思的是:当 “人情世故” 的借口遇上白纸黑字的约定,事成之后便以 “人情”“道德” 为借口反悔,认为律师收费 “不合情理”。实则是在消解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用情绪替代法理 —— 这种行为对合同制度和诚信体系的伤害,明确了费用计算方式 —— 即便当事人起初对法律规则不甚了解,动辄用网络舆论施压,约定认了可以推翻,这本身就是对诚信的背弃。近来引发热议。本质上是将 “弱势群体” 的身份当作道德绑架的工具。因律师收取 55.5 万元费用而心生不满,家长获赔 88.8 万元后,也在赔偿到账后重新确认了收费金额。比争论 “谁对谁错” 更重要。双方先后签订《咨询合同》《委托合同》,认为 “被骗”;律师则称费用系双方约定,不能以 “不懂”“弱势” 为由反悔。合同签了可以撕毁,为何事前不多对比几家律所?既然认为 “老家律师更靠谱”,
一起婴儿离世后的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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