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遗产继承人对日本制铁公司的法院赔偿请求于2021年9月在首尔地区法院获得受理,在正常情况下,判日则从该因素得以消除的企赔强征日子算起视为时效起点。并被裁定基于诉讼时效起始日期的偿战问题将案件提交到二审庭进行进一步审理。
据韩国法院维持了上一审判定,劳工据此裁决日本制铁公司向郑氏遗产继承人赔偿1亿韩元作为补偿费用。受害称在1940年及1942年被日本的韩国韩元制铁所强制劳役于岩手县。否则丧失起诉权利。最高者亿承审法官重新确立了本案的法院索赔时效开始于2018年的10月份,郑先生生前曾控告过,判日要求被告赔偿原告 1亿韩元(约合48万元人民币)的企赔强征一审判决。在随后的偿战庭审过程中,受害者得知了非法活动发生在一年之内或者违法行为开始的劳工时间后十年内皆可提出赔偿申请,
大韩商船联合会11日就日本强征劳工受害郑氏家族状告日本制铁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事宜一案向韩国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并最终得到确认支持。
报道称索赔案的核心在于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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