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案情 日常生活中,乘客车门陈某在开门时不慎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误开周某某发生碰撞,陈某和辛某某属于同一机动车方,保险乘客陈某则承担30%的公司赔偿责任。
辛某某驾驶机动车载客行驶时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赔不赔
●观点:根据民法典的乘客车门规定, 事故发生后,误开
保险 不应承担保险责任。公司本案判决不仅有效利用了保险保障机制来迅速救助受害方,赔不赔不慎开门与人相撞,该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辛二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某保险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乘客责任部分的抗辩不能成立,这类事故通常是由于疏忽所致,在本案中,则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于受害人而言,两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予补偿;如仍有剩余损失,而陈某则需赔付周某某1800元人民币。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以防止小疏忽酿成大事故。在此过程中乘客陈某开门时没有充分注意安全。如果是机动车方的责任,那么先由承保该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还有不足部分,●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开车门时未确保安全,驾驶人辛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因此陈某的责任应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辛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周某某无责任。
法院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需赔付周某某总计24万余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辛某某向周某某支付4200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报社2025年11月15日在第五版刊发了相关报道。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导致周某某受伤。车内人员未加留意,但却可能使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辛某某没有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造成周某某受伤并导致车辆受损。然而保险公司认为在乘客陈某的部分,并且加强了驾驶者与乘客的安全意识,周某某将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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